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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综述】
8月15日,澎湃新闻报道称,6月9日,准大学生李晶(化名)在乘坐K1301次列车往返天津和北京途中均闻到了刺鼻的烟味,令其十分难受,其认为火车上虽写明“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但车上却设有吸烟区并放置烟具,且吸烟者除乘客外还有列车工作人员。李晶在向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北京市卫计委、天津市卫计委投诉均不被受理后,将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庭,提出赔偿其购票款,取消北京站及天津站站台、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并拆除烟具,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等诉讼请求。8月8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定于8月24日开庭审理。8月22日,据中国青年网报道,由于被告哈尔滨铁路局在举证期限内无法完成全部证据搜集,提出了延期二十天的举证申请,法官决定延期开庭审理本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公共场所禁烟问题以案件形式进入公众视野,一经媒体报道便获得广泛关注,央视新闻、《光明日报》等多家媒体发布评论文章表示支持,网民也在微博中掀起公共场所是否要禁烟的讨论。截至8月23日12时,该事件相关新闻报道745篇,微博信息2513条,微信文章295篇。
【舆论观察】
这起被舆论称之为我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的案件,再次开启了公共场所是否要全面禁烟的社会讨论,该案的示范意义和现实意义是媒体和网民关注的焦点。
1. 媒体观点:目前与该案相关的媒体原创评论20余篇。中国青年网、华声在线等媒体表示,此案极具“破冰意义”和“示范意义”,这是对公共场所吸烟的有力控诉,普通列车禁烟已走上司法之路。央视新闻评论称,“此案是一堂绝佳的法治课,关键不是‘该不该’而是该‘怎么管’。我们期待的不仅是禁烟共识,还有法治共识”。四川新闻网也认为,“此案唤醒了沉睡的法律意识,我们应当认识到,法治的推进不光要政府普法宣传和违法行为惩罚双手抓,每个公民也要参与其中”。另外,还有媒体称赞准大学生起诉这一行为,《光明日报》评论称“公共场所禁烟需要更多人较真儿”,南方网更是通过“无论输赢都是进步”的言论支持此诉讼决定。
2. 专家、网民观点:针对此案,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专家委员王振宇认为,“普通列车上禁烟,有法律依据,考虑到二手烟的危害也有现实必要,能不能做到就看铁路部门的决心”。
超七成网民表示深受二手烟所害,认为小事不小值得支持,同时呼吁医院、电梯等公共场所禁烟。两成网民认为该学生小题大做,“吸烟也是权利”。少数网民持中立观点,称“不吸二手烟的权利和烟民吸烟的权利中间需要平衡,而不是一边倒讨伐”。
【舆情点评】
该案被称为“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可见其在“无烟诉讼”法律领域的开端意义,从舆论中可以看出,多数媒体和网民着眼于此案对公众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唤醒,呼吁二手烟受害者不做“沉默者”,自觉践行法治,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的长远利益。
另外,该案承担着“第一案”的使命,案例的示范效应或将直接影响公众参与禁烟问题解决的积极性,以及禁烟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不容小觑。建议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在庭审前做好相关法律的解读,关注网络舆情,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合法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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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7年第30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王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