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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远案”再审改判无罪 舆论聚焦后续赔偿与追

时间:2017-12-26 07:22来源: 作者: 点击:

【舆情综述】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1130日,新疆高院对周远犯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一案进行再审宣判,改判周远无罪。对于辩护律师提及的周远曾遭刑讯逼供一事,法院称“未有证据证明,或有诱供可能”。案件宣判后,周远拟将申请至少140万的国家赔偿,并要求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至此,此案历经两次重审、两次再审,历时20年终于沉冤昭雪。因该案一审期间曾牵扯“一案两凶”,所以也被舆论称为新疆版“聂树斌案”。财新网124日报道称,“周远案”的侦办单位伊宁市公安局成立内部调查组,着手对当年办案人员的调查,以及赔礼道歉、消除社会影响等善后工作。

    

    该案改判后,媒体纷纷对结果表示关注。除该案情节及20年来的申冤经历外,媒体还聚焦周远被刑讯逼供、申请国家赔偿和要求追责等内容,有些报道以“被刑讯逼供后,第一份口供我撕碎了咽了下去”“15年牢狱与社会脱节”“其母回忆周远被带走细节”为题,激发了大量网友的同情。部分媒体刊发评论文章,反思冤假错案背后的问题及事后补救措施。如中国江苏网认为,冤假错案背后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制度的不完善和法律在实践中得不到尊重的尴尬”;中青在线评论称,不但要反思“重口供轻物证”,还要避免“折中定罪”,必须追责到底。

    网民观点中,关于刑讯逼供的后续追责成为讨论焦点,多数网民认为公安、法院等相关责任人均应被追责,并建议追责工作应由检察机关介入;部分网民关注国家赔偿金额,支持周远维护自身权益。截至121216时,与“周远案”相关的新闻报道累计431篇,相关微博5420条,微信文章337篇。新浪微博话题“#新疆周远案改判无罪#”阅读量达64.5万。

 

【舆情点评】

 

冤案的平反离不开逐步改善的司法环境以及多方力量的推动。此次“周远案”能够改判,与最高法指令复查,律师坚决做无罪辩护,检察官、当事人、媒体的推动密不可分。检法律联席合作、媒体舆论监督的效果得以彰显,再一次让社会公众感受到了司法机关勇于纠错的态度和努力,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需注意的是,“周远案”改判之后,该案仍有较多舆情风险,后续的国家赔偿和相关人员追责仍将吸引舆论目光。具体来说,国家赔偿方面,周远拟申请140万的赔偿金额,如若最终赔偿金额未能让当事人接受,该案或再被舆论反复讨论,与聂树斌案、陈满案等案进行比较,引发对赔偿义务机关诚意不足的质疑...

……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7年第45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王淳 (责任编辑:范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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