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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无人驾驶公交引关注 技术创新与法律困境待

时间:2017-12-26 07:22来源: 作者: 点击:

【舆情综述】

 

    12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微信公号“深圳交委”推出文章《刚刚,全球第一批智能公交从深圳发出》,吸引公众纷纷关注深圳无人公交。文章透露,全球首批智能公交(阿尔法巴智能驾驶公交系统)当日从在深圳福田保税区开出并在开放道路上投入运行,智能巴士的方向盘可自己转动,可实现自动驾驶下的行人、车辆检测,减速避让、紧急停车等一系列动作。

    当日,新华网、凤凰网等众多媒体网站关注此事,有媒体赞称“这是中国首次,也是全球首例在开放的道路上进行的无人驾驶”。同时,《别了司机!深圳打响第一枪》《厉害了!深圳现全球最牛无人驾驶公交你敢坐吗?》等一大批自媒体文章在社交平台中广泛传播,不少网民纷纷以“别了司机”“不准备考驾照了”等调侃语表达对智能公交的关注与向往,还有部分网民关注其安全性。

    124日,“深圳交委”再发文,针对“无人驾驶”等舆论关切进一步作出解释称,智能公交车辆不是真正“无人”驾驶,仍配备一名公交驾驶员;其目前只是处于数据采集试运行阶段,并非正式运营;智能公交只对一些专业人士和受邀市民开放,目前这些车辆还都是临时牌照,线路正式设立在等市政府和交管部门的批文。

    通报发出后,舆论对智能公交涉法议题展开讨论,如专业杂志《汽车人》从立法角度分析称,我国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无人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和行驶标准还没有界定,需要法律针对责任划分、索赔、追偿问题进一步明确;搜狐号“新能源汽车新闻EV”认为,无人驾驶对公众的心理接受度是个考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将无人驾驶汽车推向伦理与道德无解的窘境”。以河海大学交通学院教授郭海庆为代表的专家认为,“真正的无人车上路仍有待可靠性和法律层面的突破”。律师群体更关注无人驾驶公交带来的法律后果,如北京泽永律所律师王永杰称,因为法规盲区,司机“双手离开方向盘”的行为可视为一种危险驾驶行为,一旦自动驾驶失控,车内乘员或面临承担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乃至危害公共安全罪所对应的刑事责任;广东深亚太律所律师徐黎明则发问,如果“智能汽车撞了人,是判车的故障还是判司机的责任”?截至121312时,该事件相关新闻量1670篇,相关舆情目前已逐渐降温。

 

【舆情点评】

 

    今年7,百度CEO李彦宏“乘坐无人驾驶车开上北京五环”一事一度成为网络热门话题,网民纷纷追问是否被罚。该疑问随后得到李彦宏证实。此次深圳无人驾驶公交上路,再度引发舆论对法律与新兴技术间的立法冲突、无人驾驶车辆上路带来的法律与伦理困境、交通事故中的追责等问题的讨论。据公开资料显示,以无人驾驶为代表的“互联网+交通”领域是今年上半年舆论场中交通类舆情的热门话题之一。技术创新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公安交管等执法部门带来了一系列风险和挑战,为舆情事件的爆发增加了不确定性。

……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7年第45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王媛 (责任编辑:范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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