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综述】
近日,浙江省瑞安市一起普通的醉驾案件因处理方式引发社会热议。据《瑞安日报》报道,11月1日凌晨,醉驾男子张某酒后开车回家,途中撞上一辆人力三轮车致使车主擦伤。经检验,张某属于醉酒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瑞安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在肇事后及时将伤者送医,并主动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最高法及浙江省相关规定,于11月27日在张某自愿完成30小时社会服务后,瑞安市检察院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报道称,这在国内尚属首例。
此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和争议,《人民日报》、央视等媒体均予以报道,多家媒体发表评论文章。12月2日,瑞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应维新回应称,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并非认定张某无罪,只是认为不需要对他进行刑事处罚。截至12月13日12时,相关报道921篇,微博651条,微信文章422篇。
【舆论观察】
舆论对瑞安市检察院的做法褒贬不一。持赞同态度的认为,“醉驾不起诉”彰显了人性化执法,契合当下司法实践。如《长江日报》评论道,“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方式,帮助违法犯罪者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谢川豫认为,“经过多年的打击和治理,醉驾犯罪已经减少,对于醉驾的治理方式也应从重打击向重治理转变”。
但也有部分舆论对检察院的做法表示反对。一方面,有舆论认为该做法是醉驾入刑“松绑”的信号,担忧会造成醉驾反弹,如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张耀军评论称,如果认同并扩大瑞安模式,无疑向社会释放出“醉驾松绑”的信号,醉驾势必会强势反弹;《潇湘晨报》持相似观点,认为“醉驾‘服务免刑’的口子不能乱开”。另一方面,舆论担忧“醉驾不起诉”会给司法机关留下“人情案”“金钱案”的空间,如网民“石海宏”认为,“社区服务很有可能成为有钱有权有关系的‘福利包’”。
此外,还有部分舆论提出建议,如《解放日报》建议应修订上位法、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湖北日报》呼吁明确相关规范标准,完善政策细节;《武汉晚报》和部分网民认为,应引入严格监督和考评机制确保公益服务效果。
【舆情点评】
自今年5月最高法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以来,“醉驾不再一律入刑”就一直伴随着巨大争议。该案作为国内首例“醉驾不起诉”案,标志着立法争议已转变到执法争论阶段。虽然瑞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就质疑声音进行了相关释法说明,但并未完全打消公众的疑虑。目前,舆论担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担心醉驾入刑威慑力、警示作用可能下降,二是“醉驾不起诉”带来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可能导致司法腐败和社会不公。可以预见,随着关于“醉驾不起诉”执法工作的不断探索尝试,关于该议题的争论仍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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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7年第45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罗佳 (责任编辑:范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