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综述】
12月12日,据环球网报道,11月30日,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某小区业主在微信群讨论维权问题时,业主周某某称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陈某某为“汉奸”,并附带了陈某某的图片。12月6日,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以在微信群里发布了侮辱性言论为由,决定对周某某行政拘留5日。11日,周某某从拘留所出来时,受到小区数十名业主迎接,并被称为小区“英雄”。该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发舆论热议,网易网新闻跟帖有11.8万人参与讨论,大量网民对当地警方的执法依据表示质疑。
12日晚11时许,张家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称,张家界市、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当日下午已成立由法制、纪委监察、警务督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该案开展核查,核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12月14日,据红网披露,今年9月份,该小区另一名业主因在业主微信群中与人发生争吵时称“用刀砍死你”,被永定警方赶赴上海将其带回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截至12月20日12时,该事件暂未出现新进展,相关报道592篇,微博2487条,微信文章84篇。
【舆论观察】
该事件引发关注后,媒体、法学专家、网民纷纷就此发表观点,舆论的矛头均指向了涉事警方。如南方网评论认为,永定警方行拘的处罚措施既涉嫌司法权滥用,更有替私权充当“打手”之嫌”;光明网评论认为,当地警方做法加剧了群体对立,有草率之嫌,并指责这种执法方式人为地制造了日渐紧张的社会氛围和日渐压抑的情绪表达。部分法学专家从法律角度评论此事,如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认为,仅仅因为一句“汉奸”就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违法情节和给予违法处罚不相适应,有过度使用行政处罚的嫌疑。
网民观点中,认为永定警方执法随意、执法无据的声音占大多数,还有部分网民认为这就是典型的“文字狱”,如知名博主“@周蓬安”调侃道:“骂人‘汉奸’就拘留,难怪永定警方警力不足。”
【舆情点评】
在舆论看来,此事原本是业主之间的普通言语纠纷,执法机关完全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让双方达成和解,但永定警方却选择行拘这种最容易激起群体对立的处罚措施,难免令人质疑;而且从媒体报道内容来看,当地警方并不是第一次这么做,那么遭到舆论一边倒地呛声指责也就不足为奇了。殊不知,河北涉县警方曾因行拘吐槽医院食堂饭菜的男子而被舆论追打。应当看到,在网络放大镜下,警方用公权力来规范个人的言语表达,稍有不慎就会让自身陷入舆论指责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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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7年第46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车海星 (责任编辑:范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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