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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丰公判大会惹议 坐视舆情发酵做法不可取

时间:2017-12-26 07:22来源: 作者: 点击:

【舆情综述】

 

    1217日,据广东陆丰市本地资讯公众号“陆丰一线”消息,1216日,汕尾、陆丰两级法院联合在陆丰东海镇体育广场召开宣判大会,对杀人、抢劫、涉毒的12名犯罪分子公开宣判,其中10人经最高法死刑复核核准,宣判后押赴刑场,立即执行。该消息同时附带多张现场图片和视频,从中可以看出,现场围观群众众多。该消息还称,陆丰市人民法院曾于1212日发布公告,声明当地居民可以到宣判大会现场旁听。此次公开宣判大会被网络媒体转载后引发舆论关注,其中,网易网新闻跟帖有7.3万人参与讨论。截至122012时,相关报道累计75篇,微信文章约142篇,微博信息2774条。

 

【舆论观察】

 

    梳理发现,舆论场对此争议颇多。其中,持反对态度的声音认为公开宣判侵犯了罪犯的人权。如《新京报》评论认为,这次陆丰的公开宣判不符合法律程序,属于变相游街,违反了“两高”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实名认证为河南《青年导报》副总编的微博账号“@青锋时评”也发文指出,今年6月,陆丰法院在对13名毒贩进行公开宣判时,就有律师持反对意见,认为侵犯了罪犯的人权,当地政府却屡劝不改。

    持支持态度的则认为公开宣判没有违反法律,且能够对当地的其他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利于维护当地的社会治安。如微信公号“力量时评”评论指出,公开宣判不等于公开审判,警方所公布的基本信息并未涉及隐私,该文章还认为公开宣判大会“彰显了法律应有的震慑力,是一堂不可欠缺的社会普法教育课”。

    大量网民也就此事展开讨论,其中多数网民对陆丰法院此举表示赞同,认为陆丰当地制毒贩毒屡禁不止,公开宣判能够对犯罪分子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也有部分网民质疑公开宣判的合法性,认为当地执法机关不懂法。此外,还有少数网民建议司法机关可对贪污腐败和拐卖人口等犯罪行为进行公开宣判。

    

【舆情点评】

 

    近年来,全国多地均出现过公审公判大会,但每次都会引发舆论热议甚至批评。究其原因,除了这种“示众式惩罚”背离了现代法治精神外,公审公判方式早在八十年代末就被“两高”和公安部发文禁止,舆论普遍认为“懂法”的政法机关更应知法守法。然而,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陆丰公判大会经媒体报道后,在舆论场中并未出现一边倒的批评声,相反却得到大量网民支持,这也许与陆丰当地严峻的治安形势和禁毒形势有关,不少网民希望这次公开宣判能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效果。

……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7年第46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车海星  实习生 闫寒 (责任编辑:范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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